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者:陆飞发布时间:2025-10-09浏览次数:578

上海电机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(试行)


第一章 总 则

上海电机学院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。为了便于读者使用,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和加强馆藏图书文献的保管,防止文献的破损和丢失,保护读者权益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之有关规定,特制定读者借阅规则。图书馆实行一门进出,所有图书开架直接面向读者,采用馆藏阅和研学创一体化的服务模式。为保障图书馆的安全及正常运转,馆内设置了监控系统,请读者予以理解与支持。


第二章入馆须知

第一条 图书馆设有门禁系统,读者请通过身份识别(刷脸、刷卡、扫码)入馆;未作身份登记注册的师生员工请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,在门禁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馆。

第二条 访客凭有效身份证明,通过预约电话联系确认,在门禁处登记后方可入馆。

第三条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强蚀、强磁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馆。

第四条讲究文明礼貌。注意仪表,衣装得体,请勿在馆内公共区域喧哗,入馆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无声模式,切勿影响他人。严重干扰别人者,将根据实际情况,强制带离。

第五条爱护书刊、建筑物以及馆内各种设施,如有损坏照章处理。

第六条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。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请勿携带宠物、零食入馆。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及在馆内张贴。

第七条出入门禁通道监测仪鸣响时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第八条请将私人手机、电脑、钱包等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好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携带的雨具等非学习用品,请存放在指定地点。

第九条严禁在馆内从事任何商业及其他违规活动等。

第十条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违反规定者,视具体情况及本人态度予以相应处理(如加入黑名单、赔偿、通报等处理)。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服务台工作人员反映。


第三章 借阅规则

第一条在校师生每人借书量为30册,校友(含离退休员工等)及市民卡者每人借书量为5册。

第二条 课程设计或毕业班学生写论文需要设计用书,可由任课老师办理集体借书手续,图书馆根据藏书数量和需求情况统一配给。

第三条教职员工图书外借期限为180天,到期可续借一次,续期为180天;在校学生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,到期可续借一次,续期为30天。

第四条校友(含离退休员工等)及市民卡者图书外借期限为60天,到期可续借一次,续期为60天。

第五条读者借阅馆内藏书可利用本馆管理系统进行所需图书的检索、查找,需要时可请管理员协助。

第六条读者不得代借,办理图书续借时,请在图书馆网上进行续借。

第七条为了便于管理,读者当天借阅的图书不能当天归还。

第八条为提高图书流通率,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阅读需要,请读者按期归还所借图书,所借图书中有逾期未还者,不予办理新借或续借手续。

第九条本馆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可自行取阅,需要时可请管理员协助检索、查找。请保持书库内的上架图书排列有序。

第十条读者在挑选图书时应将不阅的图书放在书库指定的位置上,由管理人员上架。

第十一条爱护书刊资料。请勿圈点、涂改、折叠、剪裁、撕损图书。读者借阅时,如发现书刊已有破损污渍或缺页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责任。

第十二条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馆的,以窃书论处。


第四章违章处理

图书馆所有书刊资料都是学校的宝贵财富,读者应倍加爱护,妥善保管,在规定期限内借阅使用。凡遗失书刊(包括报纸、期刊)应以相同版本图书(指图书ISBN号、期刊ISSN号及期刊数一致)赔偿或按下列规定赔偿:

第一条一般中文图书按原价1倍赔偿。

第二条使用价值较大的或不易购置到的图书,或馆藏复本在三本及三本以下的图书按原价的3-5倍赔偿。

第三条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者按全套价格的2倍赔偿;如果各分册有定价,则以分册价格的3倍赔偿。

第四条工具书、辞典、毕业设计用书按原价5倍赔偿。

第五条国内出版的影印本、外文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;

第六条国外出版的原版外文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;

第七条报纸和期刊的赔偿按照原价赔偿。

第八条不能损坏图书条形码;凡损坏书刊(包括撕页、批注、圈点、划线、油迹、水迹、墨迹、散页等),按不同程度赔偿。

第九条污损、散页视程度轻重按图书原价的30%--100%赔偿。

第十条书刊撕页、"开天窗",视程度轻重按原价2--3倍赔偿。

第十一条涂写、刻划、污损阅览桌椅、馆舍建筑或馆内其他设施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或赔偿相应损失。

第十二条集体借阅图书,应有专人负责,如有遗失或损坏,根据上述各条由负责人赔偿。

第十三条凡偷窃本馆书刊资料者,处以偷窃书刊原价的10倍罚款,除作书面检查外,根据情节轻重,还将其移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    

本规则由上海电机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原规则同时废止


上海电机学院图书馆

2025109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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