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借阅总则
发布人:时间:2015-03-31浏览次数:549次
上海电机学院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。为了便于读者使用,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和加强馆藏图书文献的保管,防止文献的破损和丢失,保护读者权益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(修订)》之有关规定,特制定读者借阅总则。
1.严禁随便涂写刻画图书,污损阅览室桌椅和馆舍建筑。
2.爱护书刊资料,请勿圈点、涂改、折叠、剪裁、撕损。读者借阅时,如发现书刊已有破损污渍或缺页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责任。
3.保持馆内外环境整洁,请勿在图书馆及其附近随地吐痰,抽烟,吃零食以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。
4.保持图书馆安静,谈话、走路要轻声,请勿在各阅览室、书库内谈笑和高声争论问题。任何人不得在图书馆内或附近大声喧哗。进入图书馆应将手机调至振动档。如果不听工作人员劝阻,工作人员可请其离开。
5.爱护图书馆各类设施,未经许可任何人请勿随意挪动馆内阅览桌、椅、电脑等各种设备。
6.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室的,以窃书论处。
7.读者携带的雨具等非学习用品,请存放在指定地 点。
8.读者请勿将食品、饮料等带入各书库及阅览室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。
图书馆实行方便读者的一门进出、借还与阅览一体化的服务模式,所有图书都实行开架直接面向读者,为保障图书的安全和图书馆的正常运转,馆内设置监测系统,请读者予以合作。
上述规定可附加在任一部室的读者借阅规则中,如有违反,按图书馆制定的各违章制度处理。